为规范研究生进入实验室的各项准备工作,实验室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规范:
1、研究生在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之前,必须先进行入室登记,包括: (1)项目及所属课题名称和性质; (2)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课题起止时间、实验室工作起止时间; (4)主要实验者(姓名、联系电话等): (5)工作内容、需何种设备、实验室指导人员、技术及办公条件支持; (6)同意实验室各项费用的收取及文章发表的要求,同意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本人及导师签字确认。
2、完成实验室入室登记后,研究生要汇报具体的工作计划,需导师参加,对所开展的研究工作进行论证,导师签字确认后,实验室安排工作人员在实验工作上予以指导和协助。 3、研究生在开展研究工作之前,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操作培训,并根据研究工作需要,接受相关实验技术的培训,培训结束,经实验室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后,获得考核导师签字,方可开始实验研究。 4、研究生在实验工作进程中,每月需向实验室指导人员汇报实验进展、存在问题,以便实验室全面了解工作进程,更好地协助完成研究工作。 5、发表论文时涉及在实验室完成的工作内容,应在作者署名排序中,根据贡献大小包含实验室指导人员,并标注“中医内科学教育部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名称。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的研究生和外单位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的人员。 中医内科学教育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2014-12-4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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