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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内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12

一、实验室及成员职能

(一)组织管理方式

    在校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聘任实验室主任一名、兼职秘书一名、研究技术人员10~30名。

(二)实验室主任职责

    1.紧密追踪国内外本领域发展前沿,制定实验室相应的发展计划。

    2.努力学习专业理论和技术,应成为国内有影响的专家或该学科学术带头人。

    3.每年参加具体实验技术工作时间要保证全年工作日的1/3~1/2。

    4.负责本室与本院其它科室及其它单位的合作、协调工作。

    5.主管本室人员的考核,提出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意见。

    6.主管本室的科研计划投标及实施。

    7.负责制定和组织本室人员及研究生的培养和教学工作。

    8.负责本室科研及其它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9.负责组织内、外宾有关业务来访、参观事宜。

(三)实验室秘书职责

   1.根据室主任指示组织制定年、季、月、周工作计划。

   2.总结半年及全年工作。

   3.负责保管本室科研文件及各种数据、图书情报等资料。

   4.负责室内科研仪器的保管和使用。

   5.负责本室各种试剂、消耗品及实验动物的定购工作。

(四)本室研究员(副研究员)职责

    1.协助研究室主任工作,形成有特色的学术思想和稳定的研究方向。

    2.参加具体实验技术工作时间要保证全年工作日的1/3~1/2。

    3.组织申请科研项目。

    4.领导并组织实施课题,制定具体的科研计划。

    5.解决科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检查督促科研进度和科研计划实施情况。

    7.对下级科研人员进行理论和技术指导。

    8.审核作好课题总结。

(五)本室助理研究员职责

    1.在上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查阅相关文献资料,追踪国内外学术动态,努力提高理论水平。

    2.制定科研具体实施计划,每年参加具体实验技术工作时间要占全年工作日的2/3。

    3.建立可靠的实验方法,保证科研计划的具体实施。

    4.协助博士生、博士后科研工作。

    5.随时向上级研究员(副研究员)和主任汇报科研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6.对实习研究员进行理论和技术指导,解决实验中的具体问题。

    7.协助上级研究人员进行实验总结,写出科研论文(每年至少1篇)。

    8.通过学习理论─总结实验─探索,每年均要有新的认识和发现,要建立至少一项新技术。

(六)本室实习研究员的职责

    1.在上级研究人员的指导下,积极学习相关理论与技术,保证科研计划的具体实施。

    2.建立实验方法,熟悉各观察指标的理论意义。

    3.认真作好实验记录,实验资料的保管。

    4.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研究人员请示汇报。

    5.协助技师作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6.协助上级研究人员作好实验总结,并能写出实验论文(每年一篇)。

(七)本室主管技师(技师)职责

    1.协助研究人员作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协助研究人员建立实验方法,并能独立完成某项实验。

    3.协助研究人员作好实验记录,解决实验中的具体问题。

    4.作好室内器材的管理工作,掌握一般仪器的维护、保养知识。


二、实验室管理章程

    本实验室管理分为:行政管理规定、设备、试剂管理规定、实验数据、文件管理规定、实验室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一)行政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第一项各条款。

    2.本实验室对全院各科室和外院单位开放,接纳非本室研究人员来我实验室内工作,接受人数相当于我室固定人数的1~2倍。外部门人员进入我室前需向本实验室主任填报“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登记表。”

    3.对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严格按照行政考勤、政治学习管理条例执行。

    4.凡进入本室的研究人员(包括研究生)一律遵守本室的各项制度,不服从者主任有权辞退或拒绝在本室从事研究工作。

    5.本实验室工作人员享有2年一次的外出进修业务学习权力,进修时间限定在1~3个月,由实验室统一协调安排,经费由单位支付,工资奖金照发。

    6.本实验室定期召开学术活动,由本实验室研究人员报告相关研究专题和/或实验工作或邀请中医药领域知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报告和交流。

    7.本实验室工作人员享有医院平均奖金,并在分配工作中享有多劳多得的经济待遇。8.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按全院行政处罚条例处理。

(二)设备、试剂管理规定

    1.设备管理:参照《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中有关法规、规章执行。

    2.试剂管理:

    (1) 化学试剂贮存地条件:

    ① 实验室集中贮存地是为整个实验室各部门所需试剂贮存时间较长、数量较多而设置。该贮存室要求具备阴凉、通风、干燥的贮存条件,并远离火源,远离热源,备有防火砂土和灭火器材。室内要拥有排风、干湿温度计等设施。

    ② 各实验室试剂架所存放的试剂是为短期少量使用或已开包装使用了的试剂而设。

    (2) 使用化学试剂的手续和管理办法:

    ① 需要定购化学试剂的品种和数量,由使用者提前3周时间向实验室化学试剂专管员提出申请,由化学试剂专管员汇总、确认付款、结算金额数量方式后,向室主任报告,通过后再向医院有关部门作出购买计划。

    ② 化学试剂入库和领取出库,均要严格进行品种、数量和经手人登记制度。

    ③ 各化学试剂无论零散或批量存放均要密封加塞保存,其中强碱液体严禁使用玻璃塞。

    ④ 所有有机溶剂尤其是醇、醚等严禁贮存于冰箱。

    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1993年发布)中所规定的剧毒物品一律不得存放于普通化学试剂库中。

    ⑥ 剧毒化学试剂、剧毒药品管理办法:参照《易燃、易爆、有毒、放射、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中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实验室文件、数据管理

    1.凡在本室进行的各项实验方法和实验结果均输入电脑,调用实验方法和研究结果必须经主任和课题负责人同意,并签字。

    2.凡在本室从事的科研工作,均做详细的实验记录,经主任审核后存档管理。

    3.凡在本室从事的科研工作,总结发表文章和申报成果前,各项实验方法和实验数据必须经课题负责人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发表和申报成果。

    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密级课题(包括方法、结果、成果等)不许外泄,若需个别交流,必须经课题负责人、实验室主任、院科研处长及主管院长联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实验室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参照《实验室安全及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